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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路灯实行居民生活电价

Date:2014-03-12 14:33:01 Source:

晚报讯 日前,市物价局公布了一批限价政策,其中包括小沽河采砂、居民住宅小区附属设施、医院麻醉药限价等政策。值得注意的是,居民小区内的公用附属设施例如路灯、电梯等暂不执行集体电价。

山东省物价局出台政策,我省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,以及机关、部队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,暂不实行阶梯式电价,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中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执行。其中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,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、电器、电子防盗门、电子门铃等非经营性用电。该电价政策将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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